振兴区关于遴选承接2026-2029年政府补贴项目定点培训机构(首批)的公示
根据《转发<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>和<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丹人社〔2019〕6号)规定,经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将振兴区拟承接2026-2029年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(首批5家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自今日起3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。反映情况时,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。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。凡匿名、冒名、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地址:丹东市振兴区三纬路15-4号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
联系电话:0415-2590072
附件:
振兴区拟承接2026-2029年政府补贴项目定点培训机构(首批)名单.xlsx
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5月15日